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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2016年路面維修專項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 編輯:admin | 時間:2014-03-14 16:36:31
| 瀏覽:4666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wǎng) | 作者: ]
1. 招標條件
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下達的采購計劃,受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委托,為采購人所需的2014-2016年路面維修專項工程施工以公開的方式招標,邀請合格投標人就本項目所需的有關內(nèi)容提交密封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2016年路面維修專項工程施工 2.2采購任務書編號:吉財采計X【20140305】-2892號 2.3 建設地點:吉林省境內(nèi)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轄各段高速公路上。 2.4 建設規(guī)模:主線里程長約1820.9km。 2.5 預計工期:2014年4月-2016年12月。 2.6招標內(nèi)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4-2016年路面維修、橋面維修、橋梁伸縮縫維修,共分為11個合同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吉林省高速公路養(yǎng)護工程施工貳類資質(zhì),并在人員、設備、資金、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人員要求: 3.2.1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jīng)理及項目經(jīng)理備選人須具備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工程師職稱,公路工程施工經(jīng)驗5年,并擔任過類似工程項目經(jīng)理3年,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經(jīng)注冊的公路工程專業(yè)壹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具有相關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B級《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3.2.2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總工及項目總工備選人須具備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稱,公路工程施工經(jīng)驗5年,擔任過類似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3.2.3投標人擬派出的計劃統(tǒng)計負責人1人、質(zhì)檢工程師2人、道路工程師2人、試驗工程師1人、機械工程師2人、測量工程師2人、財務負責人1人、專職安全員2人,以上人員須具備相關專業(yè)中級職稱、擔任過一級及一級以上公路工程項目的相應職務;試驗工程師同時具備《試驗檢測工程師合格證書》;專職安全員具備有效的C級《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3.3 設備要求:投標人提供的設備應滿足附件五主要機械設備和試驗檢測設備最低要求,其中瀝青混凝土拌合站、銑刨機要求投標人自有并提供設備原始發(fā)票掃描件。 3.4業(yè)績要求:近5年(2009-2013)內(nèi)完成新建高速公路的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或高速公路瀝青混凝土路面維修工程施工且工程質(zhì)量合格; 3.5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經(jīng)審計的2012財務會計報告中流動資金(流動資金=流動資產(chǎn)-流動負債)與為本項目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之和必須達到500萬元。銀行信貸證明必須在地(市)級或以上級別的信譽良好的國有或股份制商業(yè)銀行支行開具。(注:投標人經(jīng)審計的2012年財務報告中的流動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不強制開具銀行信貸證明。銀行信貸證明的證明時效必須滿足預計工期同時由出具該證明的銀行的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該銀行的法人公章。) 3.6信譽要求:沒有被責令停業(yè);沒有被暫;蛉∠稑速Y格;財產(chǎn)沒有被接管或凍結; 在最近三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zhì)量問題;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jīng)審查委員會認定不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未被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qū)域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nèi)。潛在投標人應熟悉高速公路施工作業(yè)審批程序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8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3個合同包投標,且允許最多在2個合同包中標,但1-5合同包不可兼中。 3.9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合同包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14 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00 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吉林省長春市貴陽街287號建設大廈(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6樓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窗口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項目經(jīng)理及項目經(jīng)理備選人職稱證、注冊證書、安全考核證、項目總工及項目總工備選人職稱證、業(yè)績證明材料、財務相關證明材料、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信譽相關證明材料、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職稱證、考核證、擬投入本項目主要人員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檢察院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及彩色復印件,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兩套,并列明證明材料明細)購買招標文件。對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驗證人員在其復印件上加蓋驗證章,投標人必須將其中一份蓋有驗證章的復印件裝入投標文件正本中,另一份復印件與經(jīng)簽字確認后的證明材料明細表一同交由招標人封存?zhèn)洳。只有加蓋了驗證章并符合文件要求的證明材料方可作為評審的依據(jù)。 參加多個合同包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合同包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合同包單獨遞交投標文件。(注:檢察院無行賄犯罪記錄證明由檢察院對企業(yè)出具,企業(yè)的任一合法員工有行賄犯罪記錄則視為企業(yè)有行賄犯罪記錄)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資料費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及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4 年4月11日9時,投標人應于當日 8:00 時至9時 00 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吉林省長春市貴陽街287號建設大廈(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6樓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投標文件受理窗口。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招標代理機構: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11855號 地址:長春市建設大廈14層 郵編:130000 郵編:130000 聯(lián)系人:張宏國 聯(lián)系人:張經(jīng)理 電話:0431-85379708 電話:0431-88018002 傳真:0431-85379708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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