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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綜合管廊建設技術導則(試行)要點
[ 編輯:admin | 時間:2015-06-26 09:47:12
| 瀏覽:2654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綜合管廊位置應結合道路橫斷面和地下空間利用情況而定,宜設置在道路綠化帶、人行道或非機動車道下。日前,由省住建廳制定的《吉林省城市綜合管廊建設技術導則(試行)》向全省印發(fā)。 綜合管廊應設置區(qū)域監(jiān)控中心 城市綜合管廊,是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設計、施工和維護”的原則,以達到集約化建設目的,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納三種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線的構筑物。 綜合管廊分為干線綜合管廊、支線綜合管廊及纜線管廊。 干線綜合管廊,一般設置于機動車道或道路中央下方,采用獨立分艙敷設主干管線的綜合管廊;支線綜合管廊,采用單艙或雙艙方式建設,用于容納城市配給工程管線的綜合管廊;纜線管廊,采用單艙方式建設,設有可開啟蓋板但其內部空間不能滿足人員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納電力電纜和通信線纜的管廊。 城市新區(qū)主干路下管線宜納入綜合管廊,綜合管廊應與主干路同步建設。城市老(舊)城區(qū)綜合管廊建設宜結合地下空間開發(fā)、舊城改造、道路改造、地下主要管線改造等項目同步進行。 綜合管廊應設置區(qū)域監(jiān)控中心,宜與市政監(jiān)控中心合建,建筑面積應滿足使用要求。 哪些情況宜建? 城市工程管線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宜采用綜合管廊形式規(guī)劃建設: 交通運輸繁忙或地下工程管線設施較多的機動車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軌道交通、地下道路、立體交叉、城市地下綜合體等建設工程地段; 城市核心區(qū)、中央商務區(qū)、地下空間高強度成片聯(lián)網集中開發(fā)區(qū)、重要廣場、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過江隧道等; 道路寬度難以滿足直埋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 重要的公共空間; 不宜開挖路面的路段。 平面 綜合管廊平面中心線應與道路中心線平行,不宜從道路一側轉到另一側。綜合管廊沿鐵路、公路敷設時應與鐵路、公路線路平行。綜合管廊與鐵路、公路交叉時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條件限制,可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角不宜小于60°;綜合管廊穿越河道時應選擇在河床穩(wěn)定河段。 豎向 管廊的覆土厚度應根據(jù)管廊位置、道路施工、行車荷載、凍深和管廊的結構強度等因素綜合確定。要充分考慮各種管廊節(jié)點的處理以及減少車輛荷載對管廊的影響,兼顧其他市政管線從廊頂橫穿的要求、道路綠化要求等,一般不宜小于1.5m,且大于凍土深度。 綜合管廊穿越河道時,最小覆土深度應按不妨礙河道的整治和管廊安全的原則確定:在一至五級航道下面敷設,應在航道設計高程2.0m以下;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設,應在河底設計高程1.0m以下;當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設,應在渠底設計高程0.5m以下。 交叉避讓 綜合管廊與非重力流管道交叉時:非重力流管道避讓綜合管廊;綜合管廊與重力流管道交叉時: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經過經濟技術比較后確定解決方案;綜合管廊穿越河道:一般從河道下部穿越。 給水管道與熱力管道同側設置? 給水管道宜低于熱力管道 地勢平坦建設場地的重力流管道不宜納入綜合管廊。 除綜合管廊自用電纜外,熱力管道不應與電力電纜同艙敷設。熱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質時應在獨立艙室內敷設。 進入綜合管廊的排水管道應采用分流制,雨水納入綜合管廊可利用結構本體或采用管道排水方式。 污水進入綜合管廊應采用管道排水方式,污水管道宜設置在綜合管廊的底部。 安全 綜合管廊的人員出入口、逃生口、吊裝口、進風口、排風口等露出地面的構筑物應滿足城市防洪要求,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倒灌及小動物進入。 人員出入口宜同逃生口、吊裝口、進風口結合設置,且不應小于2個。 露出地面的各類孔口蓋板應設有在內部使用時易于人力開啟、在外部使用時非專業(yè)人員難以開啟的安全裝置。 人員在綜合管廊內工作時,管廊內空氣溫度不得超過40℃。 綜合管廊的縱向斜坡超過10%時,應在人員通道部位設防滑地坪或臺階。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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